由「人民的建筑」到「人民的城市」
去年(2011年)「人民的建筑」巡回展中所強調的居民自主營建,許多人都會問到:「在城市中如何體現?」。其實,在人民的建筑展之前(2011年3月底),在臺北
人民(居民、市民)對居住空間的自主性
傳統民居不論是鄉村或城鎮,可以看出它們背后都有一定的規制,但又可因應時空與社會條件的不同而靈活變化,呈現多種多樣的風貌,居民的自主性從未被屛棄,但在「現代化」過程中,居民的自主性無奈地被極度壓縮,尤其在城市。如何在這現實的條件下厘清城市的公共性與居住者的自主性,是這個展覽探討的主題。
路徑與動力(Map & Power)
在快速變動的城市中如何找出對應的觀念與機制,有幾個重要的參考案例:如日本代謝派二元對立關系的融合與灰色空間的滲透,Yona Frideman與MVRDV的立體聚落等,有具體的論述與形象的呈現;但似乎都缺少了來自居民的動力與操作機制。在此提案中,我們提出了公共性的大架構(Mega Structure)與私有的微系統自主營建體系結合策略。大架構解決了三度空間的綠化與人造環境的調和、微氣候控制,都市使用分區、結構、市政工程等問題的妥善處理,微系統的自主營建體系,讓市民的創造力與積極性能被激發,強大的市民能動力并不僅是局限在公寓大樓內做室內裝修,還可擴及外墻、周邊的環境,甚至小區的公共空間的營建,市民的力量可以參與到整個城市的建設,可以找回傳統聚落的肌理、豐富細致的生活與空間、綿密的人際關系等。
公有與私有
現有的城市受限于土地私有與細分,全街廓或跨街廓的大型結構物的整合不易,造成目前如筍狀建筑群的樣貌,也切割了居住空間,造成三度空間中水平連接的困難,在中國大陸土地國有政策的情況下,不存在這個問題,可以跨街廓大范圍的擴展作水平連接,公共與私有領域可以重新細致的厘清,讓城市能合理有序地發展,市民也有自由靈活的空間,去經營屬于自己與小區的天地,過去對城市烏托邦的想象有機會實現。
附圖為在深圳「一·百·萬」保障房設計競賽中獲得金獎的提案
這是關於自主營建城市方案
> 將ˇ大架構""大體系"與"小體系"分開
> 與開放建築觀念相同
> 只是擴大為城市, "開放城市"是也
> 類似日本的代謝派的觀念
> 但它們只是小打小鬧,是在純化後的工業化體系內作文章
>
> 生命週期長的大的架構如"人工地盤","市政工程....等公共性的設施,由政府或大開發商作
> 生命週期短的個別家屋,較細緻的工作交由小開發商.營造廠設計師, 或屋主自己"鳩工比儕"幹
> 將開發商由一個變千百個
> 自然, 市民的選則性與自主性就能體現
> 細緻而多樣豐富的生活紋理, 才能顯現
> MVRDV立體村落的夢就可能實現
>
> 但這一切的前題是土地必須公有, 沒這, 一切免談
> 中國的土地政策正符合這條件
> 千載難逢的好勢頭
>
> 謝英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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